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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蛋文学>重回高考当状元 > 4在飞跃中被看见当少年们拼尽全力只为成为她眼里的光(第9页)

4在飞跃中被看见当少年们拼尽全力只为成为她眼里的光(第9页)

而在这个需要被看见、需要被赞、需要靠互动换存在感的年纪里,马星遥的“无视一切”,反倒成了最罕见的吸引力。

这就是为什么,哪怕他不开口,哪怕他不上场,他依旧在所有人的青春地图里,像个标注坐标的钉子。

让你不服,却又——移不开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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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以后,王昭在一场老同学聚会结束的夜里,独自坐在车里,没急着走。

车窗外,初夏的夜风吹得街边梧桐树沙沙作响,像极了当年桐山二中操场边的那几棵老树。

她头整齐地挽着,妆容清淡,开会讲话有条不紊,拿起话筒全场安静,是公认的“女强人”——可她清楚,自己从来不强。只是习惯把情绪收起,把遗憾折成方方正正的纸,藏进文件夹。

她打开手机,相册里是聚会时拍的合照。

老同学变得福的福,脱的脱,只有马星遥,一如既往,站在人群稍后的地方,笑得克制,穿着白衬衫,袖口卷起到小臂,像那年音乐课后唱《童年》的样子,没变太多。

甚至连那双安静看世界的眼睛,也还是那个味道。

“你还是那么不合群啊。”她低声笑了一句,像是自言自语。

聚会时,他没怎么说话,也没和谁多寒暄。别人举杯说着“马博士终于回国了”“世界人工智能排名第五的实验室啊”,他只是点头,说了句“还好”。

而她,也只是和他碰了杯。

没说那年,她为他写过一整本演讲稿,寄存在图书馆自习室的第三排抽屉。

也没说,她在那年的元旦晚会结束后,偷偷坐在舞台台阶上,等了他一整节晚自习——结果他根本没出现,只在课间时递来一张手写的条子:“你讲得挺好。”

她苦笑着,把手机丢在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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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啊。”她轻声说,声音轻得像风吹过旧试卷。“可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懂喜欢。”

她记得自己那时候自尊心多重,连生气都要装得优雅。嘴上说着“我不在意”,心里却在意得要命。看见他和张芳一组做实验,回宿舍摔掉水杯都不吭声。

她甚至清楚记得,那年英语演讲比赛,他不肯参加。她一个人走去实验楼下等他,冷风吹了半个小时,他才从地下室出来,手里还拿着焊接电路板的工具。

她问:“你就不觉得,错过很可惜吗?”

他只回了一句:“我没打算靠台上被看见。”

那一刻她想哭。

却强撑着笑了笑,说:“你真无趣。”

现在想想,哪里是他无趣?是自己不懂他的“被看见”,从来不靠台前。

也许,正是因为不懂,才会喜欢。

那年他们都不懂喜欢,只是觉得心跳快了半拍,就是答案。

而当你真的长大,学会了衡量、权衡、比较、规划……反而再也不会那么轻易心动了。

王昭打开车窗,夜风一下灌进来,她深吸一口气,把额前几缕碎拨开。

她知道,这辈子他们已经不会有什么结果了。各自有了该为之负责的生活。

可这不妨碍她,在四五十岁的这一刻,突然无比怀念——那个高二的午后,阳光落在琴盖上的时候,那个让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人挺难搞”的马星遥。

也怀念那个倔强的自己,拼命想当主角,拼命想赢,却连“你可不可以喜欢我”都不敢问出口。

太荒唐,太不可思议,太费解。

可如果重来一次,她还是会喜欢他。

不是因为他最帅,也不是因为他成绩好,只是因为——他是那个时候,她最不懂、也最想靠近的那种人。

窗外夜色安静,远处街灯晕开柔光,她靠在座椅里,眼神落在后视镜里那张略显疲惫却还算精致的脸上,轻轻一笑:

“唉……早知道,当年就该说出口。”

这句话,说得轻,说得晚,说得迟。

但就像所有人最终都会明白的道理:

青春不是用来明白的,是用来怀念的。

人生其实挺没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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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年·乔伊访谈·人生无趣】

o年的时候,王昭坐在车里,靠着窗,忽然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

她不是突然消极,也不是中年情绪崩溃,只是那一瞬间,像终于踩在一个横亘半生的答案上:原来啊——真的没有谁能同时赢下所有。

在她最有冲劲、最敢挑战的时候,她不懂温柔,不懂沉稳,只知道冲锋。后来她明白了人情世故,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能说,知道低头的艺术,也懂了沉默的力量,可那时候,她已经不再能通宵追剧,也跑不动八百米了。

她年轻时以为,终有一天会遇到一个时刻:身体状态巅峰、思维敏锐、感情稳定、目标清晰……然后一切顺风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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