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那是市长的人吗?”
“应该——是吧。”罗伯斯已经慌了神。
“应该?”
“敲门的男人穿着黑袍子,叫我到楼下上车。我上车前检查过,那的确是市长的专用马车。”
“他没有和你一起下来?”
“没有。他敲开门后,就先下去了,大概是不放心车上的犯人吧。嘿嘿,”罗伯斯一脸坏笑,“我那时候正忙着打包这个婊子呢。你知道吗?我把她——”
“知道,知道,塞进箱子里——你刚才说犯人锁在车上?”卡拉克已经有点找不着北了。
“是啊,车上除了我们,还有三个人,都穿着一身黑。”
“其中一个是犯人?”
“对!是个女人。”见卡拉克终于听懂了一点,罗伯斯有种得救了的感觉。“长得还不错,就是——”
“等会儿,让我想想。”卡拉克抬起一只手,另一只手支在下巴上,若有所思。
“会不会是,宾馆的服务员没注意到字条,给当成垃圾收拾掉了?”罗伯斯提醒道。
“那个女人现在何处?”卡拉克现在已经没工夫去关心字条的问题了。
“就在隔壁,我的人正在招呼她呢。”罗伯斯颇为得意地说道,“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身强力壮的伙计。”
“什么?你——”卡拉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市长的人关照的,叫我赶紧——”
“你这个——”
“——这会儿那个娘们儿说不定已经——”罗伯斯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
“——你这个蠢货!”史无前例地,卡拉克用最大的嗓门朝着罗伯斯怒吼道。
间章休息时间的结束
(尼尔1900年10月3日晚上11时,贫民窟,欧涅的家中。)
餐桌上的蜡烛早已燃尽。黑暗中,赛门勉力支起身体。
一阵阵酸痛从身体各处传来,手脚和腰身都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
“这是第几次了?”赛门使劲摇摇头,想要清醒一些。这两天来,赛门的作息实在是有点糟糕。
不是在傍晚喝醉,就是半夜里摸着黑到处乱跑——用琳花的话来说,就是“不利于赛门的生长发育。”
不过——管她呢!
这句话从一个每每被赛门折腾到大半夜,在他的胯下失神迷乱、忘情承欢的女人口中说出来实在是没什么说服力。
“也许真该好好练练酒量了。”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赛门本能地抓住离他最近的东西,从地上挣扎着起身,一边喃喃自语道。
等到视线好不容易适应了周围的环境后,赛门的神志也逐渐清醒。
眼下,有两件事引起了赛门的注意。
第一件事,就是醉倒前欧涅所说的那句有关琳花动向的话:“早上吧?我记得她送了药以后就回你那儿去了。”
欧涅应该不是在乱说,如果他真的试图隐瞒什么,就不会在谎言中把他那位脑袋不太好使的小弟牵扯进来——与其教那个大个子帮人圆谎,还不如去教鱼怎么爬树。
换句话说,琳花一早就已经回来了,只是因为什么原因并没有露面——平时,琳花绝不是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她每次出门布置完工作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自己汇报、商讨,至今还从未有过例外。
又或者是她回过家,可之后又出去了。
如果是后一种可能,那琳花也不至于连个口信或是字条都不留就离开吧?
——除非是事出有因,她走得匆忙。
联想到汉娜的不辞而别,赛门坚信,这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些联系。
很好,姑且就把这两件事并作一件。
接下来是宝石的问题。
“因为自己爽约,所以汉娜赌气打开牢门出走并带走了宝石。”——这不过是一种想象、猜测罢了。实际上,发生这种事的可能性真的很高吗?
地下室的甬道内有很多暗格,收纳宝石的不过是其中之一。
汉娜平日里从不过问帮派之事,即便是撞上了也会有意回避。
所以,如果她知晓这些宝石的来历,就一定不会打它们的主意;如果她不知道,那怎么就那么巧,偏偏刚好取走了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石?
况且,汉娜对珠宝之类一向是嗤之以鼻的,她喜欢的是另一种东西。
不妨,就暂且先认为:“取走宝石的不是汉娜。”
可这样一来,带走宝石的人到底是谁?
不是汉娜,更不会是琳花,这里难道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吗?
赛门的心里突然“咯噔”一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