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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二 滿庭紫焰作春霧(九)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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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立冷冷看了他一眼,沉聲道“老爺,小人聽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如今正是朝廷辦實事,煞歪風之際,焉能因為惡小而不懲處?不過小人輕重不分,的確該罰,小人認罰!”

吳偉業點頭道“你這說的倒也有幾分道理。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爾等認罰否?”

“老爺,小的幾人髒亂了公房,也的確該罰。”領頭的衙役說道。

其他幾個快手也紛紛應和,表示認罰。

吳偉業按捺住內心的激動,故作鎮定道“好,既然你們都認罰,而且也都是小過,本官便從輕判——判李三立罰錢一百文,沒入公署。”

“小的謝老爺開恩。”李三立當即解下腰間錢囊,也不拘多少便呈了上去。

“判爾等笞二十。”吳偉業說著聲音都有些顫。

“小的謝老爺開恩。”幾人卸下了戒心,紛紛謝恩。

他們只以為是李三立故意邀寵,已經在思量著回頭如何懲治這個不明事理的同事了。

李三立看他們的眼神中,卻透出了一股陰狠毒辣的殺意。

按照《大明律》,笞與杖都是用三尺五寸長的紫荊條。區別在於,笞比杖小,大頭端直徑為二分七厘,小頭端直徑一分七離。而杖的直徑分別為三分二厘和二分二里。當時普遍認為刑具小所以刑罰輕,所以笞杖只是加以懲戒並不算大刑。

然而在這個時代。任何人力操作的工種都有極大的鑽研空間。別看刑具小、打的數量少,但是要造成多大的傷害卻是衙役們的傳家本領。

這一行裡的高手都是從小訓練。從打沙袋到打豆腐,循序漸進,就跟讀書人科舉、習武者練功一樣不容懈怠。待練到大成,無論是想打得血肉橫飛,卻臥床三日便可下地,或是表面不過一道紅印,內裡筋骨卻被打斷,都能得心應手。

幾個衙役剝去了這些人的褲子。白花花的屁股排成一排,微微聳動。

李三立手持荊條,先按照程式與銅模樣式比對,確認符合刑部下的刑具規格才能行刑。他走到那領頭的快手跟前,見那快手猶自斜眼看他,不免露出一個陰惻惻的笑容,比了個口型活該。

那快手心中一顫。突然覺得不好,正要喊叫,只聽得荊條破空,重重打在他的命門。

笞杖是打臀部和大腿,但是臀部的定義卻不明晰。往上三寸便是腎府命門,被人用巧勁重重打透進去。別說二十下,一下就能要了人的性命!

李三立正是世代公門,祖祖輩輩都靠這個吃飯,他也是從小被父親打出來的功夫。此時下了殺手,先一擊打得人犯氣悶眼黑。喊都喊不出聲。然後噼噼啪啪一頓狠打,讓臀部的淤血笞痕蓋住真正的致命傷。即便是經驗老道的仵作,也未必能輕易看出來。

等打完了一看,那人出氣多過進氣,顯然是活不成了。

“秉老爺!這人體弱,不堪笞刑,已經死了。”李三立探了探那人鼻息,上前秉道。

吳偉業撐起身子,看了一眼地上的屍體,只覺得一陣噁心,連忙又坐了回去,道“這般體格也能充任快手麼!看來這府衙裡還要好好整肅一番!此人姓甚名誰,何人引入衙門的!”

下面那些人見上來就打殺了一個,嚇得魂飛魄散,當即就將那快手頭領的身份說了,又齊齊道“都是趙同知安排的。”

吳偉業黑著臉,道“事關朝廷命官,焉能胡攀!來人,將他們收監待查!看看還做過些什麼傷天害理之事!請趙同知前來說話。”

那趙同知早就在一旁偷看,聽了吳偉業的話,嚇得腿都軟了,心中只道完了完了,這小子是如何威的?我先穩住、穩住氣……

李三立早就看到了趙同知,當下過去,與人兩邊一夾便提溜到了堂前。

“趙同知,你身為朝廷命官,焉能納這等不堪之人為吏?”吳偉業沉聲問道“豈非以公謀私!”

“老爺開恩!”趙同知噗通一聲跪在地上“是下官一時糊塗,求老爺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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