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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老頭子回到牛津去,會發現建築石塊上過去的青春在向自己招手。史邁利不是這種人。要是在十年前,他可能會這樣,如今卻不會了。經過博得利圖書館的時候,他隱隱約約地想到,我曾在那裡念過書。看到公園路上他指導老師的房子,他想起了戰前在那個長長的花園裡,傑比第第一次問到他是不是願意和“我在倫敦認識的一兩個人談談”。聽到湯姆鐘樓敲晚上六點鐘時,他想起了比爾·海頓和吉姆·普萊多。他們大概是他到倫敦去的那一年到這裡來的,後來又因戰爭而聚在一起了。他漫不經心地想著他們兩人當時在一起的樣子:比爾是個畫家、辯論家、交際家,吉姆是個運動員,一切都聽他的話。他想到在圓場他們兩人最紅的時候,這種差別幾乎拉平了:吉姆在動腦筋方面開始靈活起來,而比爾去搞外勤無人能望其項背。只有到最後,原來的兩極差別又明顯起來,拉馬車的馬回到了馬廄,思想家回到了書桌。

天空開始落下雨滴,但他沒有注意到。他坐火車來,從車站步行,一路繞彎:布萊克威爾書店、他以前的學院,什麼地方都去了,然後才朝北走。由於樹木繁茂,這裡黃昏降臨得早。

他走到一條死巷子前面,又放慢了腳步,再仔細看一眼。一個圍著披巾的婦女騎著腳踏車在盞盞路燈穿破濃霧的光圈下,從他身邊經過。她在一道柵欄門前下了車,推門進去,消失了蹤影。馬路對面,有個模糊的人影帶著一條狗散步,他看不清是男是女。除此之外,路上空無一人。公用電話亭也是空的。接著突然有兩個人從他身邊走過,大聲談論著上帝和戰爭。主要是年輕的那個在說。史邁利聽到年紀大的那個表示同意,猜想他是個教師。

他沿著一道很高的圍籬走,圍籬上面不時出現枝葉繁茂的樹叢。十五號門的鉸鏈很輕,這是一道雙扇門,但經常只用一扇。他推門的時候,門閂掉了。房子遠遠地在花園深處,大多數的視窗都有燈光。樓上一扇窗戶裡,一個年輕人俯身在一張書桌上。另一扇窗戶裡,有兩個小姐似乎在爭論。第三扇窗戶裡,有個非常蒼白的女人在拉中提琴,但他聽不見聲音。一樓的窗戶裡也都有燈光,但是窗簾都拉了起來。門廊鋪的是花磚,前門嵌著五彩玻璃。門框上釘著一張舊佈告:“晚上十一點後,請走旁門。”幾個門鈴上各有一張條子:“普林斯按三下”,“盧姆貝按兩下”,“布茲:整晚外出,以後再見,珍妮”。最下面的一個門鈴上寫著“沙赫斯”,他就按這個鈴。馬上有狗叫了起來,一個女人開始吆喝。

“弗勒許,你這個傻孩子,來的只是個笨蛋學生。弗勒許,別叫,傻瓜。弗勒許!”

門開了一半,仍掛著門鏈,門縫裡填滿了一個人影。就在史邁利拼命張望屋子裡還有誰時,那雙像嬰孩般水汪汪的眼睛精明地也在打量他,注意到了他的公文包、他濺了泥漿的鞋子,然後眼光抬到他的肩上,窺看他身後的車道,回過來又打量了他一下。白皙的臉上終於露出了動人的笑容,前圓場研究組女王康妮·沙赫斯小姐由衷地高興起來。

“喬治·史邁利,”她叫道,一邊把他拉進屋子,一邊羞怯地笑著,“原來是你這個老朋友,我還以為是有人來推銷胡佛牌吸塵器呢,誰知道敲門的卻是喬治!”

她馬上在他身後關上了門。

她是個高大的女人,比史邁利還高一個頭。寬闊的臉上一頭蓬鬆的白髮。她穿著一件褐色的運動夾克衫,褲子腰部是鬆緊帶的,小肚子鼓鼓的,像老頭子一樣。壁爐裡在燒著焦炭。爐前躺著好幾只貓,還有一隻灰色的長毛垂耳狗躺在臥榻上,胖得動不了。小推車上放著她吃的罐頭和喝的酒。她的收音機、電爐、捲髮夾子都用同一個插座。一個長髮垂肩的男孩子趴在地上烤麵包,一見史邁利進來,他就放下了銅叉子。

“哦,琴格爾,好孩子,你明天再來好嗎?”康妮央求他,“我難得有個老情人來看我。”他已經忘記她說話的聲音了。她說話經常像彈琴,時高時低,什麼音階都有。“我放你整整一個小時的假,怎麼樣?他是我收的一個笨學生。”她向史邁利解釋,那孩子還沒有走遠。“我還在教書,也不知為什麼,喬治。”她輕聲說,高興地看著他從公文包中取出一瓶雪利酒,斟滿了兩個玻璃杯。“我認識這麼多的老朋友,可就是他來了。他還是走路來的!”她向垂耳狗解釋,“你瞧他的皮鞋。從倫敦一直走來的,是不是,喬治?哦,上帝保佑。”

她喝酒有點困難。她的手指患關節炎,都蜷縮起來,就像是在意外事故中跌斷一樣,而且她的胳膊僵硬。“你一個人走來的嗎,喬治?”她問道,從運動衫口袋裡掏出一根菸來,“我們沒有陪客吧?”

他替她點了煙,她像玩具槍一樣舉著,手指抓著一頭,精明、發紅的眼睛順著槍管看著他。“那麼,你這個壞孩子,有什麼事情要來求康妮?”

“她的記憶。”

“哪一部分的?”

“我們要回到一個老地方去。”

“聽見嗎?弗勒許?”她向她的狗叫道,“他們先是用一根老骨頭把我們攆了出來,現在又來求我們了。哪個老地方,喬治?”

“我帶來了拉康給你的一封信。今天晚上七點,他在俱樂部裡,你如果有疑問,可以用外面路上的公用電話找他。我想你最好不用那樣,不過你如果一定要,他會向你作必要的說明。”

她原來一直挽著他,這時她放下了手,在屋子裡周遊了半天,哪裡是憩腳的地方,哪裡是扶手的地方,她心裡都很明白,她的嘴裡嘟囔著:“哦,該死的喬治·史邁利和他的同夥。”她到了窗邊,大概是出於習慣,拉開了窗簾的一角,但是外面似乎沒有什麼東西引起她的注意。

“哦,喬治,你這該死的,”她嘟囔著說,“你怎麼可以讓拉康插進來呢?那還不如讓國安局的人插進來呢。”

桌上有一份當天的《泰晤士報》,字謎欄朝上。每個空格都填滿了工工整整的字母,沒有一格空著。

“今天去看了足球賽。”她在樓梯下面的暗處說,一邊從手推車上拿起酒杯來喝,“乖威爾帶我去的。他是我最喜歡的笨學生,這樣的學生不錯吧?”她突然誇張地撅起了嘴,用小女孩的嗓音說,“喬治,康妮著涼了。康妮凍僵了,連腳丫子都凍僵了。”

他猜她是在哭,因此把她從暗處扶了出來,帶到沙發旁邊讓她坐下。她的酒杯已空,他又斟了半杯。他們並排坐在沙發上喝著酒,康妮淚如雨下,從面頰上掉到衣襟上,又掉到他的手上。

“哦,喬治,”她繼續說,“你知道他們把我攆出來的時候,她怎麼說的呀?那個管人事的婆娘?”她拉住史邁利的衣領一角,用手指揉著,情緒慢慢恢復。“你知道那個婆娘怎麼說的嗎?”她換了帶兵的口氣:“‘康妮,你腦子糊塗了。該是讓你到現實世界去見識見識的時候了。’我討厭現實世界,喬治。我喜歡圓場和裡面所有的孩子們。”她拿起他的手,想把自己的手指和他的手指纏在一起。

“波里雅科夫,”他輕輕地說,按照塔爾的發音,“蘇聯駐倫敦大使館文化參事阿力克賽·亞力山德羅維奇·波里雅科夫。就像你預測的一樣,他又復活了。”

外面馬路上有一輛汽車停下來,他只聽見輪子的聲音,引擎早已熄了。接著是腳步聲,很輕。

“這是珍妮,偷偷帶男朋友進來。”康妮輕聲說,她眼眶發紅的眼睛盯著他,和他一樣因為外面的動靜分了心。“她以為我不知道。聽到嗎?他的鞋後跟的金屬片。等等。”腳步聲停了下來,接著一陣輕輕的窸窣聲,“她把鑰匙交給他。他以為他開起門來聲音比她輕。其實不然。”鎖開啟時,一聲很響的咔嚓。“唉,你們男人。”康妮嘆口氣,臉上露出無可奈何的笑容。“哦,喬治。你為什麼要把阿力克斯拉出來?”她為阿力克斯·波里雅科夫哭了一陣子。

史邁利記起來了,她的兄弟都是教書的,她的父親是教授之類。老總在打橋牌的時候認識了她,為她因人設事,安排了工作。

她像講童話一樣開始講她的故事:“從前有個叛逃的,名字叫斯坦萊,那是早在一九六三年的事。”她講故事能自圓其說,想像力極其豐富,但是隻有思想永遠不成熟的人才具有這種本領,一半是靠靈感,一半是憑急智。她平淡蒼白的臉上露出了老奶奶回憶往事時的那種得意。她的記憶和她的身體一樣廣袤無垠,可以肯定地說,她更喜歡她自己的記憶,因為她把別的都放在一邊了:她的酒、她的煙,甚至有一陣子還有史邁利被動的手。她不再坐著蜷成一團了,而是挺著腰背,腦袋側在一邊,出神地卷弄著她的白髮。他以為她會立刻從波里雅科夫說起,但是她卻從斯坦萊說起——他忘記了她對家譜有偏好。她說,斯坦萊是審問組替莫斯科中心一個五流叛逃者所起的代號。那是一九六三年三月。剝頭皮組從荷蘭人那裡把他轉買到手,送到沙拉特,要不是正好碰上淡季,審問組沒有事幹,誰知道這件事會透露出來呢?事實是,斯坦萊身上有金子,少少的一點點,結果被找到了。荷蘭人沒有找到,審問組找到了,他們的報告副件送到了康妮那裡。“這事件本身又是一個奇蹟,”康妮得意地說,“因為大家,特別是沙拉特規定的絕對原則是,他們的報告副件不再送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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