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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學的語言問題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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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談一談文學語言的問題。

我覺得在我們的文學創作上相當普遍地存著一個缺點,就是語言不很好。

語言是文學創作的工具,我們應該掌握這個工具。我並不是技術主義者,主張只要語言寫好,一切就都不成問題了。要是那麼把語言孤立起來看,我們的作品豈不都變成八股文了麼?過去的學究們寫八股文就是隻求文字好,而不大關心別的。我們不是那樣。我是說:我們既然搞寫作,就必須掌握語言技術。這並非偏重,而是應當的。一個畫家而不會用顏色,一個木匠而不會用刨子,都是不可想像的。

我們看一部小說、一個劇本或一部電影片子,我們是把它的語言好壞,算在整個作品的評價中的。就整個作品來講,它應該有好的,而不是有壞的,語言。語言不好,就妨礙了讀者接受這個作品。讀者會說:羅哩羅嗦的,說些什麼呀?這就減少了作品的感染力,作品就吃了虧!

在世界文學名著中,也有語言不大好的,但是不多。一般地來說,我們總是一提到作品,也就想到它的美麗的語言。我們幾乎沒法子讚美杜甫與莎士比亞而不引用他們的原文為證。所以,語言是我們作品好壞的一個部分,而且是一個重要部分。我們有責任把語言寫好!

我們的最好的思想,最深厚的感情,只能被最美妙的語言表達出來。若是表達不出,誰能知道那思想與感情怎樣的好呢?這是無可分離的、統一的東西。

要把語言寫好,不只是“說什麼”的問題,而也是“怎麼說”的問題。創作是個人的工作,“怎麼說”就表現了個人的風格與語言創造力。我這麼說,說的與眾不同,特別好,就表現了我的獨特風格與語言創造力。藝術作品都是這樣。十個畫家給我畫像,畫出來的都是我,但又各有不同。每一個裡都有畫家自己的風格與創造。他們各個人從各個不同的風格與創造把我表現出來。寫文章也如此,儘管是寫同一題材,可也十個人寫十個樣。從語言上,我們可以看出來作家們的不同的性格,一看就知道是誰寫的。莎士比亞是莎士比亞,但丁是但丁。文學作品不能用機器製造,每篇都一樣,尺寸相同。翻開《紅樓夢》看看,那絕對是《紅樓夢》,絕對不能和《儒林外史》調換調換。不像我們,大家的寫法都差不多,看來都像報紙上的通訊報導。甚至於寫一篇講演稿子,也不說自己的話,看不出是誰說的。看看愛倫堡的政論是有好處的。他談論政治問題,還保持著他的獨特風格,教人一看就看出那是一位文學家的手筆。他談什麼都有他獨特的風格,不“人云亦云”,正像我們所說:“文如其人”。

不幸,有的人寫了一輩子東西,而始終沒有自己的風格。這就吃了虧。也許他寫的事情很重要,但是因為語言不好,沒有風格,大家不喜歡看;或者當時大家看他的東西,而不久便被忘掉,不能為文學事業積累財富。傳之久遠的作品,一方面是因為它有好的思想內容,一方面也因為它有好的風格和語言。

這麼說,是不是我們都須標奇立異,放下現成的語言不用,而專找些奇怪的,以便顯出自己的風格呢?不是的!我們的本領就在用現成的、普通的語言,寫出風格來。不是標奇立異,寫的使人不懂。“啊,這文章寫的深,沒人能懂!”並不是稱讚!沒人能懂有什麼好處呢?那難道不是胡塗文章麼?有人把“白日依山盡……更上一層樓”改成“……更上一層板”,因為樓必有樓板。大家都說“樓”,這位先生非說“板”不可,難道就算獨特的風格麼?

同是用普通的語言,怎麼有人寫的好,有人寫的壞呢?這是因為有的人的普通言語不是泛泛地寫出來的,而是用很深的思想、感情寫出來的,是從心裡掏出來的,所以就寫的好。別人說不出,他說出來了,這就顯出他的本領。為什麼好文章不能改,只改幾個字就不像樣子了呢?就是因為它是那麼有骨有肉,思想、感情、文字三者全分不開,結成了有機的整體;動哪裡,哪裡就會受傷。所以說,好文章不能增減一字。特別是詩,必須照原樣念出來,不能略述大意,(若說:那首詩好極了,說的是木蘭從軍,原句子我可忘了!這便等於廢話!)也不能把“樓”改成“板”。好的散文也是如此。

運用語言不單純地是語言問題。你要描寫一個好人,就須熱愛他,鑽到他心裡去,和他同感受,同呼吸,然後你就能夠替他說話了。這樣寫出的語言,才能是真實的,生動的。普通的話,在適當的時間、地點、情景中說出來,就能變成有文藝性的話了。不要只在語言上打圈子,而忘了與語言血肉相關的東西——生活。字典上有一切的字。但是,只抱著一本字典是寫不出東西來的。

我勸大家寫東西不要貪多。大家寫東西往往喜貪長,沒經過很好的思索,沒有對人與事發生感情就去寫,結果寫得又臭又長,自己還覺得挺美——“我又寫了八萬字!”八萬字又怎麼樣呢?假若都是廢話,還遠不如寫八百個有用的字好。好多古詩,都是十幾二十個字,而流傳到現在,那不比八萬字好麼?世界上最好的文字,就是最親切的文字。所謂親切,就是普通的話,大家這麼說,我也這麼說,不是用了一大車大家不瞭解的詞彙字彙。世界上最好的文字,也是最精練的文字,哪怕只幾個字,別人可是說不出來。簡單、經濟、親切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

下面我談一些辦法,是針對青年同志最愛犯的毛病說的。

第一,寫東西,要一句是一句。這個問題看來是很幼稚的,怎麼會一句不是一句呢?我們現在寫文章,往往一直寫下去,半篇還沒一個句點。這樣一直寫下去,連作者自己也不知道寫到哪裡去了,結果一定是胡塗文章。要先想好了句子,看站得穩否,一句站住了再往下寫第二句。必須一句是一句,結結實實的不搖搖擺擺。我自己寫文章,總希望七八個字一句,或十個字一句,不要太長的句子。每寫一句時,我都想好了,這一句到底說明什麼,表現什麼感情,我希望每一句話都站得住。當我寫了一個較長的句子,我就想法子把它分成幾段,斷開了就好唸了,別人願意念下去;斷開了也好聽了,別人也容易懂。讀者是很厲害的,你稍微寫得難懂,他就不答應你。

同時,一句與一句之間的聯絡應該是邏輯的、有機的聯絡,就眼咱們周身的血脈一樣,是一貫相通的。我們有些人寫東西,不大注意這一點。一句一句不清楚,不知道說到哪裡去了,句與句之間沒有邏輯的聯絡,上下不相照應。讀者的心裡是這樣的,你上一句用了這麼一個字,他就希望你下一句說什麼。例如你說“今天天陰了”,大家看了,就希望你順著陰天往下說。你的下句要是說“大家都高興極了”,這就聯不上。陰天了還高興什麼呢?你要說“今天陰天了,我心裡更難過了。”這就聯上了。大家都喜歡晴天,陰天當然就容易不高興。當然,農民需要雨的時候一定喜歡陰天。我們寫文章要一句是一句,上下聯貫,切不可錯用一個字。每逢用一個字,你就要考慮到它會起什麼作用,人家會往哪裡想。寫文章的難處,就在這裡。

我的文章寫的那樣白,那樣俗,好象毫不費力。實際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時候一千多字要寫兩三天。看有些青年同志們寫的東西,往往嚇我一跳。他下筆萬言,一筆到底,很少句點,不知道到哪裡才算完,看起來讓人喘不過氣來。

第二,寫東西時,用字,造句必須先要求清楚明白。用字造句不清楚、不明白、不正確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那個長得像驢臉的人”,這個句子就不清楚、不明確。這是說那個人的整個身子長得像驢臉呢,還是怎麼的?難道那個人沒胳膊沒腿,全身長得像一張驢臉嗎,要是這樣,怎麼還像人呢?當然,本意是說:那個人的臉長得像驢臉。

所以我的意見是:要老老實實先把話寫清楚了,然後再求生動。要少用修辭,非到不用不可的時候才用。在一篇文章裡你用了一個“偉大的”,如“偉大的毛主席”,就對了;要是這個也偉大,那個也偉大,那就沒有力量,不發生作用了。亂用比喻,那個人的耳朵像什麼,眼睛像什麼……就使文章單調無力。要知道:不用任何形容,只是清清楚楚寫下來的文章,而且寫的好,就是最大的本事,真正的工夫。如果你真正明白了你所要寫的東西,你就可以不用那些無聊的修辭與形容,而能直截了當、開門見山地寫出來。我們拿幾句古詩來看看吧。像王維的“隔牖風驚竹”吧,就是說早上起來,聽到窗子外面竹子響了。聽到竹子響後,當然要開啟門看看,嗐!這一看,下一句就驚人了,“開門雪滿山”!這沒有任何形容,就那麼直接說出來了。沒有形容雪,可使我們看到了雪的全景。若是寫他開啟門就“喲!偉大的雪呀!”“多白的雪呀!”便不會驚人。我們再看看韓愈寫雪的詩吧。他是一個大文學家,但是他寫雪就沒有王維寫的有氣魄。他這麼寫:“隨車翻縞帶,逐馬散銀盃。”他是說車子在雪地裡走,雪隨著車輪的轉動翻起兩條白帶子;馬蹄踏到雪上,留了一個一個的銀盃子。這是很用心寫的,用心形容的。但是形容的好不好呢?不好!王維是一語把整個的自然景象都寫出來,成為名句。而韓愈的這一聯,只是瑣碎的刻畫,沒有多少詩意。再如我們常唸的詩句“山雨欲來風滿樓”。這麼說就夠了,用不著什麼形容。像“滿城風雨近重陽”這一句詩,是抄著總根來的,沒有枝節瑣碎的形容,而把整個“重陽”季節的形色都寫了出來。所以我以為:在你寫東西的時候,要要求清楚,少用那些亂七八糟的修辭。你要是真看明白了一件事,你就能一針見血地把它寫出來,寫得簡練有力!

我還有個意見:就是要少用“然而”、“所以”、“但是”,不要老用這些字轉來轉去。你要是一會兒“然而”,一會兒“但是”,一會兒“所以”,老那麼繞灣子,不但減弱了文章的力量,讀者還要問你:“你到底要怎麼樣?你能不能直截了當地說話!?”不是有這樣一個故事嗎?我們的大文學家王勃寫了兩句最得意的話:“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傳說,後來他在水裡淹死了,死後還不忘這兩句,天天在水上鬧鬼,反覆念著這兩句。後來有一個人由此經過,聽見了就說:“你這兩句話還不算太好。要把‘與’字和‘共’字刪去,改成‘落霞孤鶩齊飛,秋水長天一色’,不是更挺拔更好嗎?”據說,從此就不鬧鬼了。這把鬼說服了。所以文章裡的虛字,只要能去的儘量把它去了,要不然死後想鬧鬼也鬧不成,總有人會指出你的毛病來的。

第三,我們應向人民學習。人民的語言是那樣簡練、乾脆。我們寫東西呢,彷彿總是要表現自己:我是知識分子呀,必得用點不常用的修辭,讓人嚇一跳啊。所以人家說我們寫的是學生腔。我勸大家有空的時候找幾首古詩念念,學習他們那種簡練清楚,很有好處。你別看一首詩只有幾句,甚至只有十幾個字,說不定作者想了多少天才寫成那麼一首。我寫文章總是改了又改,只要寫出一句話不現成,不響亮,不像口頭說的那樣,我就換一句更明白、更俗的、務期接近人民口語中的話。所以在我的文章中,很少看到“憤怒的葡萄”、“原野”、“熊熊的火光”……這類的東西。而且我還不是僅就著字面改,像把“土”字換成“地”字,把“母親”改成“娘”,而是要從整個的句子和句與句之間總的意思上來考慮。所以我寫一句話要想半天。比方寫一個長輩看到自己的一個晚輩有出息,當了幹部回家來了,他拍著晚輩的肩說:“小夥子,‘搞’的不錯呀!”這地方我就用“搞”,若不相信,你試用“做”,用“幹”,準保沒有用“搞”字恰當、親切。假如是一個長輩誇獎他的子侄說:“這小夥子,做事認真。”在這裡我就用“做”字,你總不能說,“這小夥子,‘搞’事認真。”要是看見一個小夥子在那裡勞動的非常賣力氣,我就寫:“這小夥子,真認真幹。”這就用上了“幹”字。像這三個字:“搞”、“幹”、“做”都是現成的,並不誰比誰更通俗,只看你把它擱在哪裡最恰當、最合適就是了。

第四,我寫文章,不僅要考慮每一個字的意義,還要考慮到每個字的聲音。不僅寫文章是這樣,寫報告也是這樣。我總希望我的報告可以一字不改地拿來唸,大家都能聽得明白。雖然我的報告作的不好,但是念起來很好聽,句子現成。比方我的報告當中,上句末一個字用了一個仄聲字,如“他去了”。下句我就要用個平聲字。如“你也去嗎?”讓句子念起來叮噹地響。好文章讓人家願意念,也願意聽。

好文章不僅讓人願意念,還要讓人唸了,覺得口腔是舒服的。隨便你拿李白或杜甫的詩來唸,你都會覺得口腔是舒服的,因為在用哪一個字時,他們便抓住了那個字的聲音之美。以杜甫的“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來說吧,“連三”兩字,舌頭不用更換位置就唸下去了,很舒服。在“家書抵萬金”裡,假如你把“抵”字換成“值”字,那就彆扭了。字有平仄——也許將來沒有了,但那是將來的事,我們是談現在。像北京話,現在至少有四聲,這就有關於我們的語言之美。為什麼不該把平仄調配的好一些呢?當然,散文不是詩,但是要能寫得讓人聽、念、看都舒服,不更好嗎?有些同志不注意這些,以為既是白話文,一寫就是好幾萬字,用不著細細推敲,他們吃虧也就在這裡。

第五,我們寫話劇、寫電影的同志,要注意這個問題:我們寫的語言,往往是乾巴巴地交代問題。譬如:惟恐怕臺下聽不懂,上句是“你走嗎?”下句一定是“我走啦!”既然是為交代問題,就可以不用真感情,不用最美的語言。所以我很怕聽電影上的對話,不現成,不美。

我們寫文章,應當連一個標點也不放鬆。文學家嘛,寫文藝作品怎麼能把標點搞錯了呢?所以寫東西不容易,不是馬馬虎虎就能寫出來的。所以我們寫東西第一要要求能念。我寫完了,總是先自己念念看,然後再念給朋友聽。文章要完全用口語,是不易作到的,但要努力接近口語化。

第六,中國的語言,是最簡練的語言。你看我們的詩吧,就用四言、五言、七言,最長的是九言。當然我說的是老詩,新詩不同一些。但是哪怕是新詩,大概一百二十個字一行也不行。為什麼中國古詩只發展到九個字一句呢?這就是我們文字的本質決定下來的。我們應該明白我們語言文字的本質。要真掌握了它,我們說話就不會繞灣子了。我們現在似乎愛說繞灣子的話,如“對他這種說法,我不同意!”為什麼不說:“我不同意他的話”呢?為什麼要白添那麼些字?又如“他所說的,那是廢話。”咱們一般地都說:“他說的是廢話。”為什麼不這樣說呢?到底是哪一種說法有勁呢?

這種繞灣子說話,當然是受了“五四”以來歐化語法的影響。弄的好嘛,當然可以。像說理的文章,往往是要改換一下中國語法。至於一般的話語為什麼不按我們自己的習慣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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