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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8章 赶山遇野鸡(第2页)

狗是秦小妹的,这一路上大家虽然相互合作,但往哪儿走,大概方向还是她说了算。

主要狗也只听她一个人的话,没有丧彪打头,二狗是万万不敢上狗熊岭的,因此最后的异议也没有了。

生怕耽搁久了把小鸡仔冻死,一行人加快吃饭的度,三两口将饭团吞下就打算一边搜寻野菜、野味,一边往山下去。

天气回暖,山底已经完全化冻,半山腰偶尔可见零星几处冰碴子,山顶则依旧被寒冰覆盖。

越往上走遇到的人越少,越往下走却是热闹的很。

人多了,找到好东西的几率就低,但左右是不要钱的,能挖点野菜回去吃个新鲜也不亏。

毕竟这年头什么东西都贵,人工算是最便宜的了。

也不是大家躲懒没志气,不想往山上走,一来山上有冬眠的动物出来咬人,为了口吃的搭上命不划算;二来山货难找,没有撵山狗去了也是白费力气。

整个大溪沟村,或者更远一些,整个碾子桥公社,丧彪这条撵山的好狗都是顶有名的。

一到山上大家就开始羡慕秦小妹。

之前笑话她自己都吃不饱,还养这么大条累赘的人如今纷纷用羡慕的眼光盯着丧彪雄赳赳气昂昂叼着猎物远去的背影,嫉妒的后槽牙都咬紧了。

他们不知道,丧彪吃的多,可人家从来不白吃饭,它为家里做的贡献比那些没有正事儿的老爷们儿可多多了。

也就是财不露富,其实全家上下没有一个嫌它是吃白饭的。

尤其丧彪今天还给双胞胎找到了几只小鸡仔,回去还不知道嫂子和母亲要怎么疼它。

不用说,今天晚上肯定又加餐了,这日子过的,秦小妹都羡慕。

自打陈媛嫁过来,有屠夫陈这个爱狗如命的老丈人顶着,丧彪的伙食水平坐火箭似的直冲云霄。

好家伙,那吃肉的次数比人还多,大骨头猪肺汤都吃腻了,偶尔吃顿玉米面儿都算忆苦思甜。

好吃好喝的养着,又是大型犬,品种好,丧彪可不就是猛嘛。

村里那些个土狗平时打架就没一个打得过它,上山更不用说,撵都撵不上,只配跟在它屁股后头吃灰。

眼见一行人从山上下来,背篓里又满满当当的,还能听见小鸡叽叽喳喳的叫声,村民们嫉妒的眼都红了,也没人好意思说出要借狗这种话。

毕竟狗要出力就得吃肉,谁家供得起丧彪那伙食?

为难人的话还是不说为好,免得伤感情。

这可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时候的人要脸,同时也有羞耻心,知道自己还不起,索性就不张口,大家都不尴尬。

这样相处起来彼此都舒服,只可惜不是人人都有这觉悟的。

走到半路,钱庆春突然想起前两年和李树掏过的那窝蜂蜜。

想想那滋味两个孩子还没尝过,他说啥都要领着梁平和二狗牵上丧彪去看看,秦小妹留下照顾小鸡仔,就没跟去。

结果就这么一会儿会儿的功夫,秦小妹就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摸上山的秦光宗给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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