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3頁)
說來也慚愧,鍾樾現在出神入化的畫技,全是拜少時調皮搗蛋所賜。
鍾樾生得好,既繼承了母親在繪畫上的天賦,又承了鍾馬在經商方面的資質。
就是不學好,這些年除了鍾老還能讓鍾樾畫幾筆,其他人三催四請鍾樾也不肯動一筆。
當年那個名噪一時的小達芬奇最終也成了眾人口中的遺憾。
往常鍾樾撒撒嬌這事也就揭過不談,沒想到老爺子這次是鐵了心要他搬回去,任憑鍾樾怎麼打滾耍無賴都無動於衷。
無奈之下鍾樾只能將之前的藉口拽了出來:“爺爺,我真有女朋友了。”
他就差舉雙手發誓:“是真的,名牌大學,正兒八經的好學生!”
老爺子平生最愛讀書人,這會聽見這話終於有點鬆動:“真不是你外面那群亂七八糟的小明星?”
鍾樾眉開眼笑:“真不是,改明兒我帶她回來給你瞧瞧,你看了就知道了!”
.
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
回了公寓,鍾樾還是一副苦大仇深樣,宋姨迎了上來也沒發覺。
“鍾先生,你可回來了,沈小姐都等你好久了。”
宋姨自幼看著鍾樾長大,還是第一次見他往家裡領了人。
鍾樾不喜歡家裡人多,平時都是叫的鐘點工。
宋姨是鍾老爺子那邊的人,往常也不大過來。
今天會來,純粹是得了鍾老的吩咐,過來打探一二。
幾番交談下來,宋姨已經全然站沈知清,恨不得將好話說了個盡。
“沈小姐聽說鍾先生喜歡吃鹽酥雞,特意跟我學了半天呢。”
……沈小姐?
鍾樾愣半天,才恍惚想起自己家裡還有一人。
有關沈知清的身份羅旭早發自己手機上了,南藝畢業,非南城人,小康家庭,父母都是教書的。
也怪不得能教出沈知清這樣的乖乖崽。
鍾樾只草草掃了幾眼就將郵件關上,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人就行,他甚至連沈知清的名字都沒記住。
花時間去記緋聞女友的名字不是鍾樾的風格。
像沈知清這種人,在鍾樾通訊錄裡都是統一的兩個字:寶貝。
簡單好記,還不怕記錯名尷尬,就是一劃拉下來兩三百號人都是同名同姓。
之前羅旭還因為這吐槽過鍾樾好幾回。
隔著透亮玻璃門還能看見廚房女孩忙碌的身影。
平心而論,就沈知清這種背景的,應付家裡的老爺子綽綽有餘。
就是有一點——
太乖了。
如果不是昨晚喝酒上頭,鍾樾是絕對不可能將人往家裡領的。
鍾樾愛玩是愛玩,分寸還是在的。
像沈知清這種從小生活在爸媽眼皮底下的乖乖女,估計連戀愛兩個字都不知道怎麼寫。
往常鍾樾都對這種乖崽敬而遠之避之不及,就怕到時候分手鬧得天崩地裂大家都難看。
果然喝酒誤事,還是早日將人送走為上。
鍾小少爺懊悔是懊悔,表面卻是一點也不顯,依舊還是那副紈絝子弟樣。
直到鹽酥雞端了上桌,沈知清一臉期盼望著自己,鍾樾才慢慢掀了眼皮,那眼神都透著一股慵懶勁。
宋姨還在廚房忙碌,光亮的餐廳只有沈知清和鍾樾兩人。
“寶貝兒,給你個忠告。”
指骨在桌面落下脆響,鍾樾站起身。
視線慢悠悠在餐桌上逡巡一圈,最後又回到沈知清身上,輕笑。
“別在我身上花心思。”
“我不吃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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