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姣问着,胡女士就老老实实的答着。
倒也不是舒姣问的多,打官司之前,这些都是必须要了解的信息。
了解的越详细,胜诉率就越高。
想着,舒姣又问道:“男方有工作吗?有其它资产吗?”
“没有。他没钱。”
“那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大。”
这一点,舒姣基本还是可以肯定的。
“还有一个问题,这o万的赌债,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他给过你比如借贷合同、借条之类的,让你签字吗?”
“结婚这几年,家里的开支他出过钱吗?”
这些问题,是男方剩下的o万赌债,到底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
、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满足其上任一条件,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严格来说,赌债是明确排除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外的。
但架不住有些诡计多端的男人,就爱使那些小手段,把赌债合理化作夫妻共同债务。
拖人下水,让人背债。
呸!
死不要脸!
“我是前天才知道的。他没让我签过什么字。家里……”
胡女士犹豫几秒,似是在思索,“家里他没花过钱。他从来也没给过我钱。”
惊喜!
天大的惊喜!
夫妻离婚案最复杂的财产分割,这一家居然如此清晰明了。
那就更好办了。
舒姣又继续追问她一些事情详情。
说实话。
胡女士这个案子其实算复杂的,涉及家暴、赌债、财产保全、抚养权、离婚……
询问完大致情况,舒姣就把基础费用给她算了算。
基于胡女士本身也能提供一些材料,减轻了她部分任务量,加上舒姣又是刚出来。
那小算盘一打,最后给出个答案——
du。
这已经是最最最优惠的价格了。
毕竟舒姣还要为胡女士去搜集男方家暴、出轨的过错证据,还要处理o万争议赌债,还要保全她的房产、车产,防止男方转移财产。
都是些琐碎事儿。
律师这一行,也实在是不好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