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搭理他,转了个话题。
“你不回去吃?”
他都占了大屋了,现在还要来耳房占她空间,会不会过分了点!
不知为何,说话的语调有点怪异,有些音节似乎被自己吃了。
她默默清清嗓音,试图掩盖异样。
“不要,我要在这吃!”
显然对方不是那么敏感的人物,对沈曼的细微变化没有丝毫反应。
他一手拿着白馍,一手拿着筷子,吃得那叫一个斯文。
“有点渴!给我杯水。”
忍无可忍,沈曼一把合上书。
“我先声明一下,按说你是我的仆役。”
咱都不说他是自己的仆役了,她至少不是他的仆役吧。
“可以给你跑腿费。”
小侯爷眨眨眼睛,瞧着眼底带着一丝笑意。
青春期的少年撇开故作的戾气和匪气,多的是油然而生的明媚。
正是上好的年岁,那份清新是多少脂粉都抹不开的。
她很少用明媚来形容一个男人,但此时心头只想到这么一个形容词。
说句良心话,这讨厌鬼的皮相是好看的,不是女相那种柔和美,偏浓颜立体。
眉骨凹成沟壑,眼窝深沉,鼻子高挺,用一句地球上常说的话,人这是花开得正艳,花开得正好。
当然,前提是不作的话!
“怎样?你不亏吧。”
说着他拉扯下自己腰带上的小荷包给甩到桌上。
“喏,给倒杯水,这二十金你可以拿回去。”
唔倒杯水而已,好像也没那么费事。
索性沈曼脸皮是厚的,当即面无表情把钱包拉到自己旁边。
两千块钱,她其实也挺舍不得。
只是她扫视了人家一圈,左看右看都觉得他看起来很惨。
“你现在搞成这样,哪还有钱?”
“这你放心,我家里有钱,你可以记账,等以后我回去了自然给你补齐。”
讨厌鬼是侯爷之子这个事她早就知道,家里确实有钱。
不仅有钱,人还有权,响当当的权贵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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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家世如此突出的小侯爷怎么会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咱不说仇富的话,他现在和之前相比不用细看就知道体重降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