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
他瞧着是不满的,沈曼这不是把他当小弟使唤了么,那哪成。
就还别说,沈曼对昌哥儿这种勇气可嘉的刺头熟悉度可谓是拉满。
他这类型,放地球上那就是一些个混混。
她无依无靠,对混混可熟悉了,为了避免成为他们的骚扰目标,那可是煞费苦心。
偶尔路上碰到那都是避着走的。
要问混混能有啥需求,简单。
义气,好吃好喝!
“晚点请你们俩吃饭。”
她有钱,能给的好处可比之前的混混头子多。
当初那些个混混打群架据说拉人的就给了两根棒棒糖,五袋辣条,三瓶娃哈哈。
她大方,最起码给一顿肉吃。
小家伙一听吃饭当即更是跃跃欲试,都是半大点的人,一口吃足够吸引人。
尤其是好吃的肉,那根本就是从骨子里的馋那口。
“要吃吉顺酒楼的红烧肉,腊汁肉,麻辣兔头,酒糟丸子,酱汁排骨,嗦虾,还有那什么黄豆炖猪脚。”
沈曼摸摸他脑袋,看着比她小的小朋友还是非常有耐心的。
“准了。”
怕他们有危险,还是补充了一句。
“看个大概就行了,不要冒险。”
“成。”
大的还在忸怩,小的直接拉着人就走。
“昌哥儿,你等什么,咱都多久没吃到肉了,度点。”
到底是馋那口,昌哥儿再不情愿也跟着小嘎走了。
但临了他还是不服气,回头啐了一口。
“别以为有点钱就能使唤我。”
得!
沈曼给他使了一个请的姿势,然后摆手说拜拜。
半大的小子,难搞如同老子!
一点小事别扭得很!想让他干点啥不仅要花钱还得哄着来。
事情交代完毕,沈曼也没直接回去。
这个时间恰好,她可以采买点新年用品。
来这边第一个年,开年那天好说歹说是要去拜年的。
汉子昇不在,傅秋水那边得走走。
旁的话,府衙那边可以送一份礼。
齐老那边需要准备一份。
曾叔,大当家的和二当家的不用准备,直接和年礼一起送过去就行了。
这些段觅觅都有准备,轮不到她来张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