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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零章 誰來主持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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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穎及時召開了常委會,會議第一項內容是政治學習,學習主要領導的講話精神。第二項是傳達省市近期會議精神。第三項研究了縣裡的工作,主要包括春耕生產,縣裡幾個民生專案的推進情況。對前一階段的大走訪活動進行總結。

林曉彙報了活動以來開展工作的情況,馬上一個月了,按照縣委原來的部署,大規模的走訪活動結束,由人大政協和政法委,以及公檢法抽調出來的工作組繼續工作,對前一階段的工作經進行檢查驗收,對排查出來的問題梳理,集中會診解決。、

高穎對活動進行了點評,對活動開展情況給予了高度評價。

按照會議議程,今天的會議要結束了。有人合上筆記本。

高穎說道“今天的常委會,我還要重點講一個問題。公安局長李勳被留置了,我感到無語,東陵這兩年來太不平靜了,前縣長湯健墜崖,前縣委書記尹二民畏罪潛逃,現在又出來的一個縣級幹部李勳。東陵什麼時候能夠平穩下來。東陵什麼時候能夠成為幹部幹事創業的熱土,群眾幸福祥和致富的樂園?”

常委們都不做聲,李勳被留置早已經不是新聞,李勳是縣級幹部,縣級幹部裡出來一個腐敗分子,據說是省裡督辦的,不知道這是一個個案,還是會拔出蘿蔔帶出泥,形成腐敗窩案。會牽涉到哪些人,自己會不會受到株連。

高穎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李勳的案件還沒有定性,對於李勳我暫時不做評價,不過顯而易見的是,李勳不是立功領獎狀去了。東陵折騰不起了,某些人該收手了,不要以為你做的事情天衣無縫,不要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越紅線,不踩底線,這是紀律,更是做人為官的基本原則。”

會場上鴉雀無聲,一個地方的縣委書記,可以決定下屬的政治生命,甚至下屬的自由。

“今天我給大家提個醒,敲敲警鐘,咬咬耳朵,扯扯衣袖。如果還不收斂,縣委的態度是零容忍,腐敗問題不管牽涉到誰,縣委的態度是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該紀律處分的紀律處分,該免職的免職。這個議程就到這裡,林曉同志,請你迴避一下。”

林曉正在筆記本上做記錄,會議的多部分工作牽涉到政法,他要捋一捋,把會議精神傳達下去,對於下一步的工作做出安排。這時候忽然聽到高穎要他迴避,一臉茫然,但還是合上筆記本,走出會議室。

上了廁所,在會議室旁邊的一間屋子裡點上煙。高穎這是要幹什麼?常委會研究的事項要回避,肯定會牽涉到自己的事情。

好事還是壞事?李勳出事了,李勳是自己的下屬,按說自己有責任,難道李勳在留置地胡啃胡咬,抹黑自己,檢舉自己有違法行為,不對啊,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自己的事情要市紀委受理。

不管是什麼事情,憑和高穎的關係,她事前應該徵求一下自己的意見啊!

會議繼續召開,高穎說道“李勳被留置了,公安局長空缺,大夥議論一下,公安局的工作應該咋辦?誰來暫時主持公安工作?”

這個話題提的突然,按照慣例,局長空缺,由第一副局長暫時主持工作。這個問題不需要常委會討論。

高穎問身子左側的縣委副書記“你的意見呢?”

縣委副書記笑笑“我對公安工作不熟悉,但是我知道公安是一個龐大的隊伍,擔負著艱鉅的任務,其他局委沒有一把,停擺幾天也不會有問題,副局長主持工作一樣能順利運轉。公安工作不一樣,我建議縣委應該慎重考慮主持工作的人選,高書記剛才說了,東陵折騰不起,這一個多月來安定祥和的局面來之不易。政法委書記林曉迴避了,我建議應該聽取林曉同志 的意見。”

副書記覺得高穎提出這個問題突然,多數情況,常委會研究的事項會前會有溝通,不知道高穎腦子裡賣的什麼藥。高穎很信任林曉,副書記就把這個球踢給了林曉。

緊挨著的是紀委書記,紀委書記比其他常委知道林曉搬倒尹二民,把李勳送進軟包房的情況多一些,對林曉的行為從組織原則上講不推崇,但他佩服林曉的毅力和勇氣,見高穎故意支走了林曉,心裡揣摩,高穎是不是想讓林曉接任公安局長?不過公安局長的任命要市委組織部任命,高穎這是讓林曉一隻腳先踩進公安局的大門。

紀委書記的話很 直接“不就是臨時主持幾天工作嗎?我的意見林曉同志就可以,他有公安工作經驗,又當了幾個月的政法委書記,開展的大走訪活動取得很好社會效果,省裡都來總結經驗,下一步會全省推廣,相信他能主持好工作。”

有了兩位主要副職的定調,往下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縣委辦主任,統戰部長等一應的附和。

最後,高穎把目光 投向卜高升。

卜高升心裡有氣,會前沒有溝通,幾個常委都主張讓林曉主持工作。卜高升懷疑高穎事前給那幾個常委通氣了,這相當於剝奪了 我的言權。我就是反對,少數服從多數,也是按照高穎的意見辦。但是在常委會上要是 不說幾句,顯得我這個縣長太沒有存在感。

卜高升喝口水,不緊不慢的說“我原則上同意多數常委的意見。但是有幾個問題要說明,第一,林曉不是公安人員,沒有警銜。沒有警銜就沒有執法權,一個沒有執法權的人怎麼領導執法?第二,林曉三四年前是公安局的一個協警,突然成為數百名正式幹警的頭兒,能服眾嗎?第三,李勳的案子還沒有定性,這樣匆匆的指定主持人是不是操之過急。基於上述因素,我的意見是公安局主持工作的人選應該由市委組織部和市公安局商定,鑑於東陵的現狀,我建議由市公安局的班子成員臨時兼任東陵的公安局長,最不濟也要由市局的支隊長或者處室負責人兼任。”

卜高升的話不無道理,其他常委看著二人,不知道高穎如何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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