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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八章 提審趙四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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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以後,趙四的案卷移送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審查批捕科的幹警一看,嚇了一跳,按照趙四的供述和現場提取的物證,趙四盜竊案的物品價值近百萬,這是重大盜竊案啊,關鍵是被盜的是自己的老一連振高。

審查批捕科長趕緊帶著案卷向連振高彙報。

連振高看了案卷,腦袋立即蒙了。媽的,我就是個傻吊,也不會把那麼多的現金還有金條放在自己的辦公室。

這是栽贓陷害!肯定是李勳布的局。

但是誰信呢?人贓俱獲,連面前的批捕科長只怕也不信。好多人都知道,連振高的床頭有一個保險櫃。

那個保險櫃是連振高讓買的,目的是存放一些案卷,或者是檢委會研究案件的記錄,那是保密的東西。案件終身追責,疑難複雜的案件要經過集體會商,哪個案件要是出了問題,不能都推到我老連的頭上。每一次研究案件,連振高几乎都不會最後表態,而是讓分管副檢拍板,這樣的做法,表面上是尊重辦案人意願,體現民主,實際上是連振高耍心眼。

分管副檢的意見就是他連振高的意見。你分管副檢遇見疑難案件,想踢皮球,把責任推到老一身上,我才不會上當,你提請開的檢委會,必須有明確態度,沒有明確態度我不開檢委會,你的意見和我連振高的意見不一致,我也不召開檢委會。

會議的內容,連振高會簡單的記錄在一個專用的本子上,一個本子用完了,就扔在保險櫃裡。

官場,就是這樣,要時時刻刻提防著潛在的危險。

很多幹警都認為連振高的保險櫃裡是放貴重物品的。什麼東西貴重,當然是票子和金子。

“這不可能,櫃子裡只放了幾個本子,那幾個本子仍在。”連振高在下屬面前祥林嫂一般的咕噥著。

“連檢,咋辦?”批捕科長問道。

“我和你們一起去提審嫌疑人,我倒要看看是什麼樣的趙四,敢信口雌黃?”

趙四被羈押在外縣的看守所。

路上,連振高一直抽菸。

自己辦公室房門被撬是真,趙四撬開了保險櫃也是真。

被盜物品數額不對。根據趙四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趙四見有很多錢,沒有數,直接裝進了尼龍袋,櫃子下面沉甸甸的東西,趙四隻看到了金燦燦的亮光,知道是好東西,就扔進了編織袋。不存在有人掉包尼龍袋子的情況。

現金和金條是什麼時候進入編織袋的?唯一的途徑就是,趙四進檢察院的時候,就把編織袋放在了院子裡的牆角,然後去自己辦公室裡撬門,撬保險櫃,順走了兩條香菸,回到牆角,把尼龍袋扔到了牆外,剛好被巡邏的警察抓住。

既然是一個假案,誰是導演?

這個導演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能調動警力剛好抓到趙四。二,能調集來大量現金和金條。三,能找來趙四這樣的人為他賣命。

縱觀整個東陵,只有一個人具備這三個條件,那就是李勳。

李勳是總導演,還有至少兩個演員,一個是巡特警大隊長謝冬,謝冬要提前把警力佈置在檢察院的牆外面,不能早,也不能晚,早了會引起路人的注意,晚了趙四揹著錢和金條跑了怎麼辦?第二個人就是趙四,趙四是前臺主角,怎樣進入檢察院,哪一個是自己的辦公室,怎樣避過值班人員,都得有人提前安排。

還有一種可能,是有人提前把現金和金條房進自己的保險櫃裡了。這樣的難度比較大,要有貼心的人進去,開啟門,開啟保險櫃,過程複雜。再有就是單位內部有奸細,有人裡應外合,利用自己拿有檢察長辦公室的鑰匙進屋,事前知道保險櫃的密碼,順利把物品放進去。

誰有可能是奸細?辦公室主任的條件最便利,他拿有自己辦公室門上的鑰匙。有時候開保險櫃,辦公室主任沒有迴避,他記住了保險櫃的密碼。

不管那種可能,謝冬和趙四是兩個最關鍵的人物。

終於來到外縣的看守所。兩個下屬把趙四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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