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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四章 齊娜的男人們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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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曉拍拍屁股站起來,貓腰出了女生宿舍。

來到陳二芳睡覺的房間。敲敲門。

房門開啟。

陳二芳一臉怒容立在門口“你幹什麼去了?”

“吃飯啊!”

“吃這麼長時間?”

“長夜漫漫,無處安身,只有流浪街頭。”

陳二芳一把抓住林曉,來了一個過肩摔。

林曉在陳二芳的背上滾過,沒有摔倒,直直的站在屋子中間。

陳二芳一腳踢向房門,房門鎖住。

“你流浪大街,滿身的脂粉氣,口中噴出的是53度醬香味,會流浪大街,剛才到底在幹什麼?”

林曉從口袋裡掏出煙,瀟灑的點上“實話告訴你,我剛才在銷售部女生宿舍,在莎莎的肚皮上。”

“你真噁心,我不幹了,明天就回去。”

“我是你的領導,我批准了嗎?”

陳二芳不屑的一笑“你是我的領導?笑話,你有警銜嗎?什麼職務?你是政府辦的副主任,過去是門口的衙役,再大一點是宮裡的太監。我有正式警銜,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還有這個,你有嗎?”陳二芳拍拍腰間的槍。

“你不要偷換概念,公安局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你當然歸我領導。”

“你能代表政府嗎?”

“能。“

‘你是縣長?”

“我有縣長授權,不信現在給高穎打電話。”

見林曉搬出來高穎,陳二芳無語。細心一點的人 能看出,專案組要麼是政法機關的人,要麼是紀委的人,唯獨林曉是政府的人,他是受高穎的委託,來服務專案組,也會監督專案組的。

陳二芳遲疑一下,說道“咱們說清楚,案件上的事,我說了算,其他事情聽你的。”

“除了案件,還有什麼事?”

“吃飯睡覺。”

“對案件,我有建議權吧!”

“有,但是不是採納,有我決定。”

“好,我現在給你建議,立即搜查齊娜的住處。”

“誰搜查?”

“咱們在京城,當然有京城的警察負責搜查,咱們協助。”

“今天下午分局的同事說了,協助咱們可以,但是具體的法律文書必須有吉昌警方出具。他們沒有立案,局領導不會籤搜查證扣押等文書。”

“讓高穎縣長給通融一下不可以嗎?”

“沒用,這是法律規定,不是通融的事,全國辦案都這樣。”

“讓吉昌或者東陵警方連夜送來法律文書。”

“咱們沒有彙報案情,沒有證據資料,誰給你承擔責任?”

“你們執法部門不開搜查證,我林曉要行動了。”

“你想幹什麼?擅入居民家中是違法。”

“那就拘留我好了。”

“你想什麼時候搜查齊娜的住處?”

“現在。”

“都半夜了。”

“所以正是搜查的好時候。”

“要去你去,我是不會去的。”

“那好,你給保密就行。我要是被巡邏的警察抓獲,煩請你給東陵縣裡捎個信。”

林曉轉身出來,走到電梯口,陳二芳從後面跑過來。

“你幹什麼?”

“看著你啊,你要是被抓了,好給高縣長彙報。”

來到莎莎說的齊娜的住處,這是一個高檔小區。一個打工妹住高檔小區,可能是為了接客方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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