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初遇阿韵那天,余辉映照在海面上,琥珀色的夕阳把浪花都照成了金色。
一批货物到了。
本来这种小事我不必去,可老爷子死活非要让我去。
理由更是荒谬———接我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我讨厌这种被别人安排的感觉,更喜欢所有的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
那时候我想的很简单,就三个字:
不答应。
可是当我看见她的那一刻,什么狗屁原则都让他滚一边去吧,这不是我媳妇是谁媳妇?
我可没说过那些什么不娶的混账话!
她人就是我的!
霍北渊你是不是有病?
长得凶就算了,怎么说话也这么算了?
连名字都叫错了………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反正我跟老爷子说了,要娶她。
阿韵怎么这么好看啊,简直是照着我心里长得………
阿韵有小脾气,更喜欢了………
她对我说谢谢,心都软了………
可是她还是叫我督军,不舒服!
那天去找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想亲她,直接就亲了。
阿韵竟然不怎么生气,更多的是害羞,那就等同于阿韵喜欢我。
原来亲吻这么上瘾,而且能尝到甜味。
阿韵身上香香的,抱起来软软的,想一辈子抱着。
我问过了,阿韵不讨厌跟我在一起,不讨厌跟我有婚约,不讨厌跟我共度余生。
阿韵说我太凶了,可我就长这样,能怪我吗………
不过因为这个又亲到了,说就说吧。
阿韵身上也是甜的,我咬她的时候尝到了。
珠宝饰、衣服鞋子、银行保险柜钥匙,还有我。
都打包送给阿韵
她说了,她喜欢我。
她喜欢我!
她叫我阿渊!
好喜欢阿韵,她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