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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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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那可!可是都城所在,據說前朝宣佈定都於北地之時,他們這兒的官員可是鬧的最兇了。

無非是什麼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只是真實想法如何,怕也只有那些人自個兒清楚了。

沈煊二人在幾日後行至“河南府”(也就是現代的洛陽),這個曾被武皇帝以“神都”命名的府城。

城門口,沈煊照常拿出自個兒的舉人文書,幾乎不用任何檢查便被順利放行。這比現代的身份證可好用多了。

當年盛唐何等煊煊赫赫,萬國來朝,作為都城的洛陽更為繁盛,無論是經濟還是文化都處於世界頂尖水平。

唐代大詩人杜甫曾在《憶昔》中寫到:

“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即便是有些許誇大,但也說明了當時民眾的經濟水平如何。

可如今,即便是府城,怕連當時的三分都有所不及。路上的行人衣著打扮上與他當日在郡城所見到的也並無太大差別。

當然,畢竟是中原地帶,交通比之其他地方也算的上是便利。雖不能跟如今的都城,或是江南相比,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差到哪裡去。

至少也是中上水平。只是比之往昔盛景,怎麼不叫人惋惜不已呢。

值得一提的是,再過幾日便是一年一度的牡丹花會,甚至還有花中之王的評選。見此,沈煊便預備著都留幾日。

在府城,雖喜愛花草者甚眾,但精於此道的卻也幾乎沒有。但這裡就不一樣了,唐時牡丹盛行,廣為上流社會所喜。

有句話說的好,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唐朝時期,牡丹的品種和式樣可以說是急劇增加。其中涉及的技術哪怕僅有十之一二流傳至今,便已足夠自己受用無窮了。

花會前這段時間,沈煊也沒有閒著,依次去拜會了城中的幾位舉子。還被帶著參加了幾場詩會。

這裡詩文頗為盛行,甚至沈煊還遇上了一位有些“小李白”之稱的李舉人。

! 李舉人如今年不過四十,據說早早放棄了科考的打算,一心痴迷於詩詞。

看著對方,沈煊不由心生疑問。

難道詩人們都喜歡這種放蕩不羈的範兒?面前這位衣襟微敞,頭髮也隨意扣在腦後,喝起酒來也頗為豪邁。

甚至還學著李白酒後作詩。

“煊弟年紀輕輕,便有這般文采,倘若能專心於此,日後何愁不能青史留名。”李舉人頗為語重心長道。

不不不,你那是不曉得我當初都經歷了什麼。專注於此,沈煊使勁兒的打了個機靈。那怕不是要瘋。

“李兄實在過譽了,小弟比之兄臺還差之甚遠。

再則小弟不過一俗人耳,自是想要有朝一日,能夠金榜題名。”

沈煊卻不覺得有什麼可惜的,一則,他自個兒知道,自己如今的詩詞水平是怎麼來的。想更進一步何等艱難。

二則,比起青史留名,他更樂意現世安穩。

我死了,管他是洪水還是甘露。反正自個兒又瞧不見。

不過雖然在這方面兩人可以說是三觀迥異,但也並不妨礙二人的交流。

李舉人覺得沈煊在用典一道總能讓人眼前一亮,而這邊沈煊也覺得對方雖然看著是個不食人間疾苦計程車族公子,但其對民生卻也極為了解,這在對方的詩文中便可窺見一二。

識民之苦,哀民之悲。令對方的詩詞意義更為深刻。

總之一場交流下來,雙方都頗有些心滿意足。甚至還覺得這時間走的也太快了一點。

於是,大家發現,每逢詩會必將獨領風騷的“小李白”,此時連平日裡最愛的美酒都棄在一旁,跟個年輕舉子聊的更酣。

眾人對沈煊的態度不由又多看重了幾分。

而文人表達看中的方式便是文會,宴會各種帖子紛至沓來。

看著這成堆的請帖,沈煊也是哭笑不得。他還是小看了這位“小李白”的影響力。連帶他都火了一把。

這之前,可有幾人知道他這個人?

花會前一天,沈煊便接到了李兄共遊的邀請,正好他也有此意願,便欣然答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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