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璃“硌”得一声笑出来,半醒半醉,十分放肆。
“你想见我就直说,还照顾我……”
可他却也笑:“对,我想见你。”
唐璃哼了一声,夜风吹得她有些冷,她缩得更紧了,朦朦胧胧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所以一切都不作数。
“给见么?”他沉声道。
唐璃透着夜色,手指定在空中,一点一点描绘他的脸:“程绍堂,我承认自己还忘不了你,但我们不可能了。”
这是重逢后唐璃唯一一次对他敞开心扉,也是最后悔的一次。
她不知道这句话对于始终憋着一口气的程绍堂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她给了他撞南墙的底气,不死不休。
程绍堂低声说:“没有什么不可能。”
他挂断了电话,眼前是同样万家灯火的帝都,霓虹闪烁,迷蒙一片。她的眼睛、笑容、脸庞在城市夜色中凝聚成光,清晰涌现在他脑海中。
她瘦了,原本皮肤白皙,脸颊带有微微肉感,如今变得更柔和,目光也更犀利。程绍堂站得笔直,想起在酒吧遇到的那晚,她还对他避之不及。
可是那么久了,他什么都知道了。
身后的光强烈炽亮,均匀散落地板上。
不久后,她也会看见这束光。
过去的几年里,程绍堂置身于工作,有时候累了,就泡一杯热茶放在面前,背靠着座椅,望一望窗外。
车水马龙的城市高架,挤得水泄不通。
他的马克杯是纯黑色的,毫无装饰。
他总会想起唐璃。
家庭缘由,他对情感很淡漠。唯独那小他十岁的表妹,总爱来找他麻烦,要钱买东西是小事儿,占据他时间让他头疼又无法拒绝。
立秋爱拿父母离婚来“要挟”他,她巧舌如簧,善于包装,三言两语把自己比喻成世上最可怜的姑娘,他对此嗤之以鼻。
至少在程绍堂心中,真正的可怜人不该逢人便说,说多了便像极了鲁迅先生的祥林嫂,到最后沦为笑话。
何况,小姑娘并不是真的可怜。
送程立秋去r大那天,他极不情愿。
那天她特别难过,因为刚刚知晓母亲——也就是他的小姑,半年前就与一法国佬结婚,在开学前夕,小姑和法国佬回欧洲了。
程立秋接受不了,冲着他大喊大叫:“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真挺冤枉,他以为小姑娘是知道的,于是他才不情不愿地送人去了学校,还得管她一天的伙食。
很久之后,他才后知后觉,其实他该感谢程立秋。
初次见到唐璃,只是觉得她长得像一个人,至于那人是谁,他一瞬间难以忆起。
不过那也不重要,唐璃的脸红,引起了他的注意。
起初他只是想逗逗她,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程立秋的生日宴会上,唐璃的身影总是出现在他的视线中。他不得不承认她的出挑,清纯以及光彩照人。
单单是站在那儿,就引了不少人驻足。
他没有恋爱经历,发小就那几个,偏偏温尔雅还对他青睐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