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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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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小青小青的叫,會讓她想起那條為姐姐的幸福操碎了心的青蛇~。她才不要這麼歹命,這輩子她一定要過得開心無壓力。

“青青是你哥叫的,小青是你義兄我叫的,要分清楚。”小年對稱呼的態度很認真。

沒辦法,乾爹乾媽好聽些,乾哥哥……怎麼聽都不太正派。

“義兄是什麼東西?能吃嗎?”羅青羽隨口應。

唉,裝嫩真累啊。

不管是不是巧合,老哥成功避過一劫,算是了卻一樁心事,家人從此安寧。這時候她才發現自己身心疲累,直接掛在老哥身邊,一股睡意湧上無法抵抗。

朦朧間,她彷彿看到爸媽急急忙忙地跑過來,眼前的人影晃來晃去,耳邊的聲音像蚊子似的嗡嗡嗡,特煩。

她爸媽確實來了,羅宇生和谷寧接到警局的電話時,嚇了一大跳。

得知兒子去了河邊,閨女差點被人販抱走,嚇得夫妻倆差點當場掐死大兒子。

個熊孩子,連妹妹都比他懂事。

可是,有朋自遠方來,兒子的好朋友第一次上門做客,當著客人面不能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夫妻倆只好嚥下這口氣,等秋後算帳。

一干人等在警局做筆錄,那位婦人哭訴自己是無辜的,不小心認錯人而已,卻被一個小毛孩弄傷眼睛,一個踢傷自己的心肝脾肺腎,要賠!

可惜,經警方上網一查,呵,這對男女是有前科的,男的還是通輯犯。並且男的未婚無兒女,女的家裡只有兩個兒子,沒有女兒,何來的認錯?

老底被揭,那婦人蔫了,但堅持認為自己被倆小孩弄成重傷,家長必須賠償。

不過,重不重傷不由她說了算,得看醫院證明。

再說,倆小屁孩能有多大勁兒?出手雖然不知輕重,可他倆是孩子,受到襲擊與驚嚇憑本能自保,理所應當,沒有爭議。

錄完相關資訊,羅家一行人準備離開時,小年忽然對負責給他們做筆錄的警員說:

“叔叔,我們很欽佩那位民警叔叔捨己為人的精神,可這次我們是警民合作,不存在他為了救我們而犧牲。所以,一旦有人問起,請不要透露我們的資訊。”

小小少年,面對威嚴的執法人員毫無懼色,不卑不亢,這種膽量氣魄令人矚目。

“那是當然,你們放心好了。”負責接待他們的警員說。

小年的舉動,讓羅爸谷媽不解,但沒有追問。大家折騰一天了,又驚又嚇,等回家再說。

……

等羅青羽被老媽吵醒,已經是傍晚時分,家裡正準備吃晚飯。

羅爸不在,現在是飯點,店裡很忙。

“……防人之心不可無,萬一那民警的家人以為他是救小青才出事,指不定怎麼想。一旦你們承認,對方又是挾恩圖報的人,將來你們一家很難脫身。”

“不會吧?哪有這樣的人?”羅天佑難以置信地擺著筷子。

他對小年在警局說的那番話挺不舒服的,覺得好友這副態度令人心寒,畢竟那位民警死了。

“怎麼不會?人心險惡,”谷寧從廚房裡端菜出來湊巧聽到這裡,逮住機會就訓斥兒子一通,“虧你讀書那麼聰明,又比小年大一歲,做事咋不動腦子?”

她原本也覺得兒子這位朋友理智得有些冷血,隨後一想,他的話很有道理呀!

自己閨女雖然被人抱走,可她反抗了,加上小年的神助攻,就算那位民警不出來也沒事,頂多逃掉一個人罷了。

正如小年說的,那位警員是真英雄,可一碼歸一碼,說他是青青的救命恩人就言過其實了。

這份恩情太重,不是每個人承受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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