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八十八章 當仁不讓 (第1/3頁)

加入書籤

蘇澤聽聞蹇義的話微微有些訝異,腳步一頓,心中不斷權衡著什麼,半響沒說話。

蹇義也不著急,一臉期待的看著蘇澤,希望蘇澤能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議。

蘇澤想了想,說道“既然蹇大人問了,那下官就淺談一下自己的想法,若是有說的不對的地方,蹇大人多多包含。”

蘇澤想了想,蹇義作為吏部天官,若是有心想整治貪腐,倒也算是一件好事。

蹇義撫須點頭,示意蘇澤儘管說便是。

蘇澤也不墨跡,開始侃侃而談。

“在下官看來,貪腐是必須要嚴懲的,絕不容故息。”

“若是不嚴懲貪腐,久而久之,貪腐之風必將盛行官場,上行下效之下,貪官汙吏橫行朝野,苦的還是百姓。”

“上官問下面的人要銀子,銀子從何而來,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蹇大人既然有心想要整治吏部,那就得嚴查,不管是不是要嚴查,姿態要擺出來,讓吏部上下看到大人你想要整治吏部的決心。”

“先抓出一批典範出來,讓吏部上下看看,收受賄賂是沒有什麼好下場的。”

“這是其一!”

“其二,鼓勵吏部上下檢舉揭,檢舉有功,可從輕落,讓吏部上下人人自危,不敢再亂收銀子,就算收銀子也得小心翼翼,時刻擔心會被人揹叛。”

“其三,對於送銀子的人也要嚴懲,一經現,必須重罰,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蹇大人,你要知道,貪腐往往都是從底下開始的,往往都是下面的人有事要求上官幫忙,才會想盡辦法討好上官。”

“所以要想整治貪腐,對於那些行賄的人,也是要嚴懲的,要讓他們明白,行賄也是有罪的,不是說只有收賄的才有罪。”

見蹇義皺眉,有些疑惑,蘇澤還是多解釋了幾句,免得老古董聽不懂。

在蘇澤看來,永樂朝對行賄的人處罰還是太輕了,或者說根本沒有處罰,這就導致很多人都沒有這個觀念,甚至覺得行賄無罪。

這一點,蘇澤覺得還是要重視的,就如後世一樣,明文規定,行賄有罪,行賄數目大者,還要重罰。

蘇澤這次跳出來自爆,其中還有個目的就是為了給文武百官打個樣,我蘇澤是陛下跟前的紅人,行賄尚且有罪,要被重罰,你們可要想清楚了。

結果朱棣會錯了意,並未責罰太重,只是象徵性的處罰了一下,並未達到蘇澤想要的效果。

關鍵是蘇澤還不好說什麼,他總不能上趕著求蘇澤重罰他吧,真把他給關進去了,或者直接給砍了,他哭都沒地方哭。

就在蹇義覺得蘇澤已經說完了的時候,蘇澤繼續說道“其四,你不能光處罰,不給下面的人一些甜頭,該給的福利還是給上去的。”

“不能光讓馬兒跑,還不給馬兒吃草,當官連一家老小的溫飽都滿足不了,還做個什麼官?”

“當然,這一點還是要陛下定奪的,不是你我能決定的。”

“蘿蔔大棒一起上,打一杆子給顆棗,不說徹底斷絕貪腐,起碼也能遏制一下這股不良之風。”

說到這裡,蘇澤心中還是吐槽了幾句老朱家,老朱家的俸祿較真起來真的不高,也就那樣吧,反正餓不死你。

可要說有多高,那是不可能的,老朱家自己都窮成那樣了,還指望老朱家加薪?

見蹇義若有所思,蘇澤也不好意思潑他冷水。

蹇義能有這份心,就算得上是一個好官了。

很多東西他沒說,貪腐一事不是單單只是一個吏部的事情,而是整個大明官場的事情。

蹇義就算是按照他說的整治吏部,蘇澤敢保證效果絕對也就那樣。

最多也就老實一陣子,接下來還是一切照舊。

就算蹇義是吏部尚書也不行,他也只能管管自家的一畝三分地,管不到外面。

要整治貪腐,還得從整個官場著手,徹底改變整個大明官場的如今的風氣,而不單單只是整治吏部。

歸根結底還是監察制度的侷限性,古代監察制度歷時二千多年,在古代國家的政治執行中,對於國家權力,政府權力,官僚權力的監察和約束確實揮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古代監察制度的作用是有限的,有其明顯的歷史侷限。

可以說,古代監察制度的主要特點始終與其歷史侷限形成二元對立,單線垂直的歷史侷限是監察制度的性質。

位高權重的歷史侷限是古代國家政治制度結構,監察活動法律化的歷史侷限是傳統的人治。

就說大明的監察機構都察院,連都察院的領頭人,左都御史劉觀都明目張膽的收取賄賂,還能指望都察院監察百官?

還有最關鍵一點,也是最讓蘇澤無奈的一點,那就是皇權的存在。

古代的監察制度是皇帝的耳目,皇權的工具,同時也是制約官僚的一種制度,那麼這樣的監察制度就必然導致一個直接的歷史侷限誰來監察皇帝?

雖然古代的監察體系是單線垂直的,是獨立的,但是其權力的源頭卻在皇帝,其獨立也是相對於官僚系統,絕不可能獨立於皇帝之外。

例如,古代監察制度中風行的彈劾之制,唯有最高統治者皇帝例外,此與當代法治國家相比,成明顯反差。

這種歷史侷限所導致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高居於監察制度之上的皇帝,只能依賴於個人理性與能力來約束自己。

然而人的理性與能力是有限的,皇帝也是如此。

這樣,非但不能保證皇帝本人不犯錯誤,也不能保證皇帝始終如一地維護監察制度的正常執行。

此外,從比較監察制度的角度來看,這樣一個歷史侷限造成一個事實,古代的監察制度是為了強化皇權,而不是代表公民意志,不是保護和伸張公民權利,更不是制約和監督君權的制度機制。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